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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和中心二期數字誤導市民
發展規模仍過大勢盡毁樹林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特區政府發展局在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公布「合和中心二期」最新方案,環保團體長春社有以下意見:

對於發展商願意減低發展密度,不論是出於回應社會訴求,抑或基於交通流量的限制或其他原因,都是一個進步;不過,現方案的規模依然過大,對樹木和景觀仍造成不可接受的影響,需作進一步縮減。

據政府公布的資料:「建築物的上蓋面積,只按原來計劃佔整個綜合重建地帶約20%。」長春社指出,百分之二十只是指塔型酒店的面積,而不包括佔據重建地帶幾乎百分之百面積,有十多層樓之高的平台,政府土地上的樹木,包括多棵五十至八十年的石牆樹和大樹,將被一掃而空。我們認為,政府選擇性地公布數字,有誤導市民、代人說項之嫌。至於發展項目的地積比率降低至10.5,亦屬含混之辭。若按發展商現時擁有的土地面積計算,發展的地積比率應超過15。

重建地帶的政府山坡上的樹木,是灣仔區內少有的市肺,也是舊灣仔景觀的一部分。但根據現時的發展建議,「合和中心二期」將會和「一期」現有的平台連結,一大片的石屎平台將會嚴重影響堅尼地道的景觀和城市面貌。故此長春社認為,發展商應縮減平台的面積,或研究更改外觀設計,以保留該處的樹木。

發展商提供的「休憩空間」,是把天然林木連根拔起,清除原有林蔭山坡,而建造石屎平台上的硬地公園,從設計上看來只是酒店前庭一部分,公眾難以享用,長春社認為不應將之視為規劃得益。政府也必須「追討」發展商當年對城規會承諾於皇后大道東 196-206號發展的休憩用地,由於發展商不守諾言,已把該片用地發展為商業用途,故此有關已獲得的樓面面積亦應在「合和中心二期」中扣除,亦可確保當區有一個真正綠化的環境。

長春社期望政府好好把關,緊守換地政策,限制過量發展,以確保香港有一個可持續的居住環境。
 

附件:地政署有關換地政策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