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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社向立法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意見書
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就原址保存皇后碼頭和重建天星碼頭鐘樓的規劃安排

 
  1. 自九九年開始,長春社已經就中區填海計劃及在愛丁堡廣場興建臨時車道向政府提出意見。我們深信,天星和皇后兩個碼頭連同愛丁堡廣場和大會堂四者為一整體,是市民所享有的公共空間,破壞當中的佈局實為不可接受。

  2. 長春社對政府拆毁中環天星碼頭,特別是其鐘樓表示遺憾。長春社仍然維持早前的立場-即使要進行中區填海工程第三期,也絕不需要拆毁前天星和現存的皇后碼頭。政府提出的三個工程理由均站不住腳。我們提出了一個既可保存兩個碼頭,對填海工程改動極少的建議,可惜政府並沒有回應。

  3. 前天星碼頭及其鐘樓已被拆毁,只有大鐘的組件被保留下來。雖然政府答應在找到適當地點後會重建鐘樓,但鐘樓原本可以保留下來,對政府沒必要及藏頭露尾地將鐘樓粉碎我們深表憒憾。現在政府正鑽營如何拆毁皇后碼頭。

  4. 在此關鍵時刻,長春社堅持我們之前向立法會提交要完整保留皇后碼頭的意見。政府要作出拯救皇后碼頭的決定仍然不會太遲。如果政府一意孤行要拆毁碼頭,我們額外提出有下列實際可行建議。

  5. 長春社認為把皇后碼頭暫時移開,待填海工程完成後再移回原位是實際可行的。我們認為,只要小心進行,皇后碼頭的上蓋,包括金頂,上落樓梯、指示牌、座位均可以完整移走。我們建議政府可採取以下工序:

a)                  移走碼頭的細小物件,保存在安全的地方;

b)                  建造有滑輪的鋼架以支撐碼頭上蓋;

c)        切割碼頭的柱(我們相信日後可以同樣的混凝土和水泥重組),把整個上蓋置於鋼架上;

d)                 把上蓋移到愛丁保廣場和新填的土地上

e)                  續進行填海工程;及

f)                  當填海及所有壓實工程完成後,在原址皇后。

  1. 重置後的皇后碼頭連同愛丁堡廣場應維持公眾用途,除緊急車輛多,其他車輛不得進入。碼頭可作為表演場地或茶座。只要設計得宜,重置後的皇后碼頭不難像今日一樣熱鬧。皇后碼頭、愛丁堡廣場和大會堂的歷史價值也得以保留。

  2. 至於前天星碼頭鐘樓,長春社認為應和其原址距離越近越。除原址外,另一可能性為在大會堂低座屋頂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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