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良景邨樹木
新聞稿
長春社
2006年10月26日
長春社去年推行「惜樹靈人」樹木保育計劃以來,社會上有越來越多的市民加入愛護樹木的行列。本社近日收到市民舉報,指屯門「租者置其屋」屋邨──良景邨物業管理單位「過度砍伐邨內樹木」。據本社所觀察,發現砍伐樹木的手法極之不當,樹木被去頂及不合理地砍伐枝幹,嚴重損害樹木日後的健康,長遠來說會縮減樹木的壽命,等同慢性讓樹木致死。

長春社對此表示遣憾,並呼籲有關方面立即停止所有不合理修剪樹木的工作,並聘請專業樹藝師照顧已被「斬頭」的樹木護理事宜。
其實今次良景邨的事件只屬冰山一角,事件正反映在欠缺《保護樹木條例》下,香港的樹木可說是任人宰割,全無保障機制,這情況在私人土地和私人屋苑上尤為明顯。

砍樹者往往以一些杞人憂天的理由,如擔心樹木無故倒下、或恐懼棲息樹上的雀鳥會增加禽流感風險云云。然後就是聘用對修剪樹木一知半解的人士,胡亂切割樹木枝幹,倒過來會嚴重損害樹木健康,增加樹木倒塌的機會。
長春社認為,政府須盡快就「立法保護樹木」,並且加強培訓修剪樹木的樹藝師,以便香港的樹木得到更佳的保育。
我們認為立法的工作越是拖延,就會有越多的樹木被砍伐或受傷害,故長春社認為目前須「立即」就保護樹木訂立法例!另外,保護樹木的法例亦應包括下列六項原則:
1. 成立樹木保育區,重點保護成熟樹林及有文化、歷史價值的大樹;
2. 單一部門問責;
3. 增加審批斬樹和修樹的透明度;
4. 鼓勵私人綠化;
5. 提高保養樹木標準;
6. 公眾參與制定綠化政策;
自長春社去年發起一連串呼籲後,來自社會各界,包括立法會內不同黨派人士的支持,訂立保護樹木的法例。長春社敦促政府改變態度,盡快展露出當機立斷的政治意志,立即展開《保護樹木條例》的立法工作。
長春社自1968年成立以來,長期關注樹木保育工作。近年,先後發起保護柏架山道樹林、「愛心保護許願樹行動」、科士街石牆樹「保樹『快閃』行動」、「救救龍珠街石牆樹綠絲帶行動」等,阻止無理砍伐樹木。另一方面,亦透過如印製《灣仔區石牆樹地圖》和透過《惜樹靈人》和《生命樹》等樹木保育教育項目,喚起市民對保育樹木的意識。本社在下周一更會舉辦全港首個《惜樹日》,以傳達愛護樹木的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