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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今天發表了他的首份施政報告;報告中雖強調重視保護環境,並說香港特區政府「有決心、有策略、也有措施和行動去治理環境污染」,但縱觀整份施政報告,除去漂亮的口號後,保育環境的措施乏善可陳,在環境保護上未能做到「強政勵治」而流於空洞。
長春社對施政報告的回應:
1. 開放禁區
長春社十分憂慮政府開放禁區的決定,因為目前禁區內多處地方均是生態價值豐富的地方,當中包括漁塘、香港最大的蝙蝠棲息地、連接中國大陸的生態走廊等,只要稍一不慎,將會對香港的生態帶來災難。
長春社敦促政府在開放禁區前,必須慎重地就禁區進行全面的生態評估,並制定充足的保育措施,同時亦應與深圳特區政府協調保育方案,確保開放禁區不會破壞生態。另外,長春社關注未來禁區地帶的發展方向,擔心禁區地帶的開放,會令該處的鄉郊環境和特色帶來翻天覆地改變,認為即使禁區被開放,日後的發展都應以低密度和保存鄉郊原有風貌的特色為主。
2. 新政府總部
長春社認為維港是屬於香港人的重要資產,因此無論維港兩岸怎樣發展,都應以容許市民可便捷地享用海濱美景為最高原則,而且海濱地帶不應被高密度發展所侵蝕,導致視線、空間和交通擠塞等難題。至於因興建新政府總部而騰出的現有政府總部,則不適合作任何高密度發展,而應被劃為文物保育區加以保存。
3. 十號貨櫃碼頭
長春社極度關注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提及在大嶼山西北正進行生態研究,並表示會依據最新數據定出興建十號貨櫃碼頭的時間。長春社認為,十號貨櫃碼頭的需求和選址至今還未有進行應有公開的數據支持,亦未有進行法例要求的公眾諮詢,不能作實。而且大嶼山西北乃中華白海豚的重要棲息地,鄰近有「東方威尼斯」之稱的大澳水鄉,貨櫃碼頭選址大嶼山西北,並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4. 鄉郊小工程
施政報告中提及將撥款一億九千萬港元,進行120項「鄉郊小型工程」及「市區小型工程」。長春社對此表示關注,並指出「鄉郊小型工程」並不受《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規範,容易出現「無王管」的情況,而過往亦出現過同類工程破壞環境的例子,深恐政府在急於製造就業機會的背景下,犠牲了環境的保育,要求政府要謹慎評估及處理工程對環境的影響。
5. 空氣污染
長春社認為施政報告對改善空氣污染方面缺乏實質的措施,無論在針對兩間電力公司的減排指標、推動再生能源應用和進行用電需求管理方面,均沒有具體的措施、時間表和路線圖。
另外,長春社認為政府在節省耗電方面步伐太慢也太保守,只把省電的目標定在百分之一點五,目標太低而且亦無承諾任何進一步的省電指標,令人懷疑政府在這方面的決心。
6. 長春社的十點要求
長春社上月於會見行政長官時,已呈交《為創建可持續城市行動吧!》的政策文件,當中要求政府立即進行十項行動,以助香港演變成可持續城市:
i. 將「可持續發展影響評估」納入法定程序,並就政府政策和工程項目撰寫可持續發展影響評估報告
ii. 地區議程21:指令各區民政事務處與區議會合作,為各區制定地區議程21
iii. 在廢物處理方面,落實「隨量收費」原則
iv. 空氣污染:推行強制性「汽油轉天然氣」計劃
v. 落實電子道路收費計劃
vi. 按保育原則,重新規劃大嶼山
vii. 文物保育:成立跨部門的「文化及文物管理委員會」,以總管中區警署古蹟群的保育事宜
viii. 草擬及落實樹木保護條例
ix. 公眾參與:公開環諮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諮詢委員會及交通諮詢委員會的會議
x. 建立粵港雙邊及官民商共同參與的可持續發展會議,以便深入討論跨境可持續發展事務
長春社對於行政長官沒有在其施政報告中回應早前本社提出的十項行動項目表示失望,並認為若能落實該十項項目,將可立即改善香港的環境保護工作,有助香港建設為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