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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環新填海工程影響,政府計劃拆卸皇后碼頭和天星碼頭。長春社在零六年六月十七日發起人浪藍絲帶行動,讓市民向這兩個碼頭致敬。九月,長春社亦在立法會的會議上指出,只要讓P2路的路線北移,即可以保存天星碼頭和皇后碼頭,並獲立法會工務小組肯定,即時動議要求政府暫緩清拆。我們也在十一月十一日天星小輪在中環碼頭開出最後一班船當晚發起了紅絲帶行動,以示對特區政府漠視民意和一意孤行消滅香港歷史的憤怒。

可惜的是天星碼頭鐘樓在十二十六日清拆。而就政府檢控參與拯救天星人士何來,長春社發表了聲明,表示憤慨。

 

 

特區政府在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會議上表示會原址保留皇后碼頭,但立法會在零七年三月二十七討論保育方案時,政府則傾向把碼頭斬件,而且不保證會原址重置。政府方案費用為五千萬;其中第三個為長春社提出的方案,即把整個皇后碼頭完整托起移開,待工程完成後再移回原位。政府指本社方案要一億三千萬,但其中一億實是要建延展機鐵掉車隧道,不論何種保育方案均要興建。故本社認實為政府在混淆視聽。

長春社也在三月五日去信古物諮詢委員會,要求為皇后碼頭評級,再在十六日去信委員會,要求把皇后碼頭及愛丁堡廣場評為一級。在五月九日的會議上,委員會把皇后碼頭評為一級。

長春社在九九年發起爭取保留愛丁堡廣場,反對在廣場上興建臨時行車通道。在零零年一月至零一年四月期間,長春社分別去信運輸局、路政署及古物古蹟辦事處,要求保留愛丁堡廣場、皇后碼頭和大會堂,使之成為新海濱歷史走廊的一部分。零一年三月十一日,長春社書面向都會計劃提出意見,指出在設計新海濱地帶時必須注意古蹟保育,才能確保優質生活;並在零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向立法會提出反對以新海濱取代舊海濱及清拆天星及皇后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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