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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特區政府的《施政報告》剛在上星期三公布。無可否認,這次《施政報告》的確在環境和保育政策上比過去進取,提出了不少實質的政策,環保團體所關心的各項題目,很多有觸及,方向是正確的,長春社基本上是歡迎這份為未來五年定調的《施政報告》。
《施政報告》中提出立法以超低硫柴油取代工業柴油、為焚化爐選址、減少「屏風效應」、活化屯門河,注資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等,均是具體的政策。問題是特區政府過去也許下了很多和環境、保育政策有關的承諾,卻遲遲未能兌現。例如今年提到會就強制執行《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諮詢公眾,但早在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前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蘇啟龍已表示二○○一年會進行徵詢,但一直沒有進行;至於新的文物保育政策、擴大北大嶼山郊野公園和興建焚化爐,也談論已久,過去曾公布落實時間表,但也是不見影蹤。正因如此,對於這次提出的各項建議能否落實,我們未敢完全樂觀。
政府的回應也慢了社會一步。近年來多個環保團體有節能減排的訴求、本港的空氣質素影響了外來投資和國際形象、近期又發生了景賢里「裝修」事件;這次《施政報告》只可以說是回應了社會的訴求。
降低「能源強度」非減排
曾蔭權願意推動政府和企業節能,當然是好事,讓企業可以擔起社會責任。問題是措施是否有效,能否觸及問題核心?降低「能源強度」(energyintensity)當然是好事,特別是對低下層來說,可以有能力負擔電力帶來的基本生活需要。不過筆者之前已提過,降低「能源強度」不等於減少排放。政府也未提及在替新政府總部進行碳審計後,如何落實減排。至於考慮立法規管建築物能源效益,又只是老調重彈。現時能源政策已歸環境局負責,希望當局可以制訂有利本港可持續發展的能源政策,並為溫室氣體減排定下明確目標。
政府提出了多項文物保育的新措施,包括設立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進行文物影響評估等,我們表示歡迎。長春社也認同古[要活化的理念,但不能一概而論,對於有重大歷史或建築價值的古[,即使未能發揮經濟效益,也應盡力保護,如通過其他古[項目的經濟收益或成立保育基金補貼。我們也贊成政府推出六至八幢歷史建築物,希望運用創意將建築物轉化為獨特的文化地標,並採取社會企業的營運模式的建議;不過,政府應提供更多配套和支援,例如交通和周邊環境的配合、宣傳和推廣,才可以讓更多團體,特別是地區團體可以參與。
基建工程須顧及生態
對於政府提出的十項工程,當中四項為鐵路工程,所造成的空氣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較道路低,長春社也原則上不反對,但必須按法定程序做環境評估,也要小心考慮走v線對附近生態造成的影響。而港珠澳大橋也必須包括鐵路運輸,否則為一項不可持續發展的項目。政府雖然提出了較具體的文物保育政策,但○四年提出的自然保育政策仍未完全落實,也不夠全面,不禁使人擔心政府在推行基建工程時,本港重要的天然生態得不到妥善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