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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政府開徵膠袋環保費的意見

 

期待已久的購物膠袋環保費終於在上星期公布,可算是本港落實產品環保責任的一步,雖然是非常小的一步。 

政府的文件指出,受規管的連鎖式或大型超市、便利店和個人健康美容產品零售店總數,將少於全港零售商鋪的百分之四,但堆填區內兩成的膠袋卻來自這些店鋪。不過,漏網之魚也肯定非常之多:連鎖式或大型零售店必須同時售賣食品、非處方藥物、個人壎糽M美容用品三類貨品才會受規管,如果只是售賣其中一類或兩類,則不包括在計畫內,例如不附設超市的大型百貨店和化妝品專賣店。這些店鋪當中,好些也自願參加了由環保團體舉辦的無膠袋日,也即是說要納入規管,一點困難也沒有。

計畫的第一步當然是要打擊污染和浪費的最大源頭,政府的建議雖然做到了這點,但是做得不夠,政府必須承諾在計畫實行一年後進行檢討,並定下確實時間表,把受規管商鋪的範圍擴大,把大型百貨公司和化妝品專賣店等,納入計畫。

至於小型商鋪是否要推行環保費,讓我們先看台灣和愛爾蘭的情況。台灣的限塑計畫原本規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餐飲業等六大行業內;頭五個行業均屬於大、中型的商鋪,但餐飲業則很多只是小商鋪。由於台灣限制不能使用厚度少於0.06公釐的膠袋,在實施限塑措施後,以重量計,膠袋的數量不減反增,由約五千七百公噸增加至超過一萬公噸。

因此,台灣有關當局在○六年三月開始,取消對餐飲業的規管,不再限制膠袋的厚度和免費派發,其餘五個行業,則維持不變;台灣的限塑政策原本還計畫會擴展到洗衣店、麵包店、傳統市場以至攤販,不過有關當局早在○三年六月以不宜擴大對業界的衝擊為由,決定不推行。不過,台灣計畫改由一般市民入手,現正在多個地方推動膠袋回收計畫,更取得技術突破,可以處理裝過異物的濕膠袋,更會在○八年一月,實行強制回收膠袋。

至於愛爾蘭,雖然沒有按零售店的大小規管,但就豁免了盛載新鮮肉類、蔬果、糖果糕點、奶類產品、煮過的食物以及冰的膠袋,故飲食業一般不受監管。

膠袋問題可以空氣和水污染作比喻,連鎖式或大型零售店就如「點源污染」,使用量大而集中;而中小型商鋪則如「非點源污染」,普遍而分散。當然兩類污染和廢物的來源均要限制,在連鎖式或大型零售店推行環保費,易於執法成效又大,值得支持,但在中小型商鋪實行,則需要大量資源,成效也未必大。我們認為,要解決濫用膠袋問題,環保費只是其中一環,還要實行按量徵收垃圾費,做好回收工作,評估回收濕膠袋的技術是否可行和加強教育。只要社會能形成少用膠袋的氣氛,再配合按量徵收垃圾費,多丟棄一個膠袋,垃圾費便會貴一點,以提供經濟誘因讓市民減廢。

最後順帶一提,有人指愛爾蘭和台灣的計畫均不能解決問題,因此本港不應效法。上文已指出台灣的問題在於打擊面太大,而本港的計畫現時的規管範圍過窄;愛爾蘭自○二年三月四日實行環保費後,近年的膠袋使用量的確回升,因此將會在今年七月一日把收費由十五仙增加至二十二仙;但所謂使用量增加,只是由每年每人二十一個,增至三十個,而在實行環保費時,用量則為三百二十八個。和香港每人每年用超過一千個膠袋相比,愛爾蘭的計畫是成功還是失敗?

 
李少文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
 
原刊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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