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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社對Mega Tower酒店的意見 長春社時事委員會 |
| *城規會在零五年二月二十五日否決Mega Tower酒店發展商的申請,本文刊於二月二十四日的明報。 |
| 城市規劃委員在去年十二月押後就灣仔Mega
Tower酒店發展項目作出決定,原因是城規會希望收集公眾人士對項目的意見以及立法會正討論有關個案。Mega
Tower酒店這個由兩座樓高各近六十層建築物組成,超過二千間房的龐然巨物能否動工,還有待今年二月二十五日城規會的決定。 據聞項目可創造六千個職位,當中包括短期和臨時職位,為政府帶來十八億圓地價收入(因項目地盤內一半為政府地),而長春社自去年四月發展商向城規會作出申請時便一直反對,發展商在多個公開場合上也表示不明白長春社為何反對發展。 在此要澄清,長春社不反對發展,但發展必須可持續;即使發展項目可創造更多職位,為庫房帶來更多收入,如果發展不能持續,造成嚴重交通擠塞和環境問題,到頭來只會得不償失。 長春社不反對發展商在私人土地上建酒店,這是他們的合法權益,但發展商最新的計劃是連政府的土地也包在發展計劃內,把發展規模和密度推到最高,這才是長春社反對的。 要留意的是該處並非商業用地,而是「綜合發展區」,沒有既定的地積比率,原因是方便政府有關當局因應環境、交通和基礎設施等各種限制,對發展的規模、設計等實施適當規劃管制。但發展商則不理這些限制,硬要發展每一吋土地,這樣做雖然會為發展商帶來最大的利潤,但對交通和環境則帶來無可彌補的損失。 Mega Tower酒店雖然房間如此多,佔地如此廣,但出口只有一個,而且在狹長的堅尼地道上。運輸署初期大力反對,不過發展商施展一輪數字戲法和各式壓力後,運輸署現時就變得噤若寒蟬。發展商最主要的改善措施是擴闊堅尼地道和皇后大道東交界的路口,但措施是否有效,則取決於一些假設,例如發展商計估早上繁忙時間每一百間房才產生六程交通,是全港酒店的平均數,但在中環灣仔區的酒店,就應不只這數;又例如路口的交通有七成為東行,三成為西行,這個估計是主觀或不符現實的。如果估計錯誤,塞車不單是灣仔的問題,更可能會影響至中環;由於發展項目影響深遠,長春社認為運輸署應要求發展商在附近的酒店進行調查,以及把東西行分流的比例倒轉,看看最壞情況對交通造成的影響。 環境方面,酒店地盤內政府斜坡上的樹林是灣仔區最大的,當中更有生長在古老石牆上,和其混為一體的百年老榕,極有保育價值。發展商計劃把390多棵樹砍去,換來的是有蓋的休憩用地,這種把公眾地方私有化的風氣絕不可以助長。此外,兩座建築物的形狀就如一道屏風,阻擋了從灣仔望向山或從寶雲道望向海的景觀和汽車廢氣的擴散。 Mega Tower發展商認為他是官商勾結的受害者,因為他的計劃拖了二十多年仍未能動工,但與其疑心生暗鬼,不如好好想想為何計劃不被接受;如果有證據,發展商為悍衛本港法治精神和公平的營商環境,理應公開指證。我們在此也呼籲政府不能因為有人大聲疾呼自己是受害者而投鼠忌器對發展商「放水」。 |

